第十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有哪些调整?国家卫健委回应******
今天(1月9日)15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核心理念就是对新冠病毒感染按照常规的乙类乙管传染疾病进行管理和救治。新版诊疗方案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整:
一是在收治措施方面,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按照“乙类乙管”相关措施要求,新冠病毒感染者可根据病情救治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各类医疗机构均可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为此,十版方案因时因势调整收治措施,不再要求将感染者转至定点医院或亚定点医院进行集中隔离收治。
二是在出院标准方面,不再对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乙类乙管”措施实行后,由于不再强化感染者的隔离管理,临床医生更多考虑的是患者病情本身的情况。为此,十版方案不再对感染者出院时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而是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疾病诊治要求,患者新冠病毒感染、基础疾病或临床症状等对其治疗效果进行综合研判,来决定是否出院。但是在这里也需要强调的是,从感染者的角度,即便是不做核酸,出院以后也要做好个人防护,居家的健康观察,也是以不参加社会面活动为妥,所以这一点上要综合把握。
此外,新版诊疗方案进一步丰富了诊断和治疗手段。在诊断标准方面: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纳入其中。主要考虑,抗原检测对于病毒载量较高的感染者具有较好的检测灵敏性,随着抗原检测技术的不断优化成熟,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传染性较强的感染者,能够通过抗原检测得到及时诊断。同时抗原检测操作简便,方便感染者特别是居家治疗的感染者进行快速自我检测。在临床救治方面:国家卫健委充分借鉴三年来取得的宝贵经验,一是加强关口前移;二是进一步规范重症救治;三是坚持中西医结合;四是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理念。(总台央视记者 史迎春 刘婷玉 央视新闻客户端)
云南政协委员热议口岸经济 冀与周边国家共建智慧口岸******
中新社昆明1月12日电 (记者 韩帅南)“建议云南与周边国家开展智慧口岸共建,并建立口岸国际多边合作机制。”12日,正在召开的云南省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聚焦口岸经济发展,建议云南加快口岸功能由“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与周边国家协同建设智慧口岸等。
云南地处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三大区域结合部,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边境线长4060公里,共有27个口岸。
民革云南省委会针对口岸国际合作提出提案,指出与云南毗邻的缅甸、老挝等国家存在口岸基础设施落后、通关便利化程度低等问题。建议云南加强对毗邻国家口岸的援建力度,通过多渠道分享中国经验,推进周边国家加强智慧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培训项目,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加强边境互联互通。同时,进一步巩固与周边毗邻国家的口岸国际合作工作机制。
民建云南省委会在提案中建议,云南应强化口岸功能定位,发挥以口岸为枢纽的辐射平台作用,探索推动“口岸+枢纽+通道+平台+产业”协调联动模式,积极打造多元化跨境电商渠道体系,推动“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互联网+边民互市”创新发展。积极争创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构建以口岸为窗口,多维度、多层次辐射体系的沿边开放经济带。
云南省政协委员、普洱市政协副主席何卫提出应立足口岸对应国家的资源优势,把每个口岸的发展定位、功能定位、产业定位清晰化,有针对性谋划好口岸通道及产业园区建设前期工作。他还建议,在边境或境外开展精深加工,实现境内外联动,提升产品附加值,争取第三国产品互市贸易试点,逐步扩大边民互市落地加工种类。
云南省政协委员、民革云南省委会常委、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教授贺鉴表示,云南若要打造“头部口岸”,应注重数字经济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数字合作,与东盟国家开展跨境旅游业务合作。同时注重补齐专业人才短板,尤其要重视与国际关系相关的区域国别研究人才的培养。(完)